人工耳蜗是一种电子装置,由体外言语处理器将声音转换为一定编码形式的电信号,通过植入体内的电极系统直接兴奋听神经来恢复或重建聋人的听觉功能。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语音学、电生理学、材料学、耳显微外科学的发展,人工耳蜗已经从实验研究进入临床应用。现在全世界已把人工耳蜗作为治疗重度聋至全聋的常规方法。
人工耳蜗适合于极重度的听力障碍者,即应用助听器无效的人。在做人工耳蜗手术前,需要进行专业的检验,制定最佳的医疗方案,我们根据多年的人工耳蜗植入经验,有些重度听力障碍者不适合做人工耳蜗,如耳蜗畸形、听神经缺失等,详细说明如下:
一、植入术适应证
1.语前聋患者
(1)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儿童的听力损失范围在1kHz及更高频率的听阈在90dB以上。对于术前无残余听力者,需要进行助听器声场测听,以帮助确定残余听力,必要时进行电刺激听性脑干诱发电位(EABR)检查。
(2)病因原因不明、先天性、遗传性、药物性、脑膜炎后听力损失,病变部位定位于耳蜗;听神经病患者病变部位定位于耳蜗,需要进行术前EABR检查,估计病变部位,鉴于目前从医学角度对听神经病认识的限制,需向患儿家长告知特殊的风险。对于多数内耳畸形,包括Mondini畸形、共同腔畸形、大前庭导水管畸形仍然是人工耳蜗植入的适应证,需向患儿家长告知特殊的风险以及家长具有合理的期望值。
(3)耳聋发生时间对于新近发生的听力下降,需要观察至少3个月以上听力变化稳定。
(4)最佳年龄应为12个月~5岁;受到脑听觉、言语可塑性的限制,应该尽早植入人工耳蜗。大于5岁的儿童或青少年需要有一定的听力语言基础,自幼有助听器配戴史和听力或语言训练史。助听器无效或效果很差,是指在最好助听聆听环境下开放短句识别率≤30%或双字词识别率≤70%。
(5)助听器选配后听觉能力无明显改善配戴合适的助听器,经过听力康复训练3~6个月后听觉语言能力无明显改善。
(6)具有正常的心理智力发育。
(7)家庭和(或)植入者本人对人工耳蜗有正确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8)有听力语言康复教育的条件。
(9)无手术禁忌证。
2.语后聋患者
(1)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成人的听力损失范围在1kHz及更高频率的听阈在70dB以上。对于术前无残余听力者,需要进行助听器声场测听,以帮助确定残余听力,必要时进行EABR检查或鼓岬电刺激的心理物理学测试。
(2)各年龄段的语后聋患者高龄人工耳蜗植入候选者需要有对人工耳蜗有正确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3)耳聋发生时间对于新近发生的听力下降,需要观察至少3个月以上听力变化稳定。
(4)助听器选配后言语识别能力无明显改善。
(5)具有正常的心理、精神状况及患者对人工耳蜗有正确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6)无手术禁忌证。
二、植入术的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1)内耳严重畸形病例,如Michel畸形或耳蜗缺如;
(2)听神经缺如;
(3)严重的精神疾病;
(4)中耳乳突化脓性炎症尚未控制者。
2.相对禁忌证
(1)伴随疾病导致全身一般情况差。
(2)不能控制的癫痫。
(3)脑白质病变患者不作为人工耳蜗植入的禁忌证,但是需向患儿家长告知特殊的风险以及家长具有合理的期望值。
(4)分泌性中耳炎和胶耳并非手术禁忌证。慢性中耳炎伴有鼓膜穿孔者,如果炎症得到控制,可选择一期或分期手术。
人工耳蜗不能为所有的重度听力障碍者实现听觉恢复,一旦发现有听力障碍,需要立即去专业的检测机构检验,及时治疗,以便最快恢复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