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儿康复教育过程是一个从评估开始到评估结束,周而复始、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始时的评估可以为我们提供聋儿康复的起点,阶段性或终结性评估可以为我们提供康复效果的指示。没有评估,康复教学目标就会失去针对性,教学效果也无从知晓,康复教学整体的盲目性就会增大。
评估不是很重要,而是非常重要
当我们把听障儿童的特殊性不看成是一种障碍而是一种特殊需要时,我们的康复教育就会变得主动、积极,而不是消极无为。教学是教育的具体实践活动,要想实现其主动性,就必须提高其针对性、有效性。
因此,对听障儿童尤其对其特殊需要方面(如听觉、言语、语言、交际、认知或其他)采取不可或缺的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如同医生给病人号脉、检查,才能辨症施治。
听障儿童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语言能力的发展上所表现出来的特殊性,是由其听力损伤或残障所导致的。这一点明确地告诉我们,听障儿童在某些方面不同于正常儿童,这种特殊性在其发展过程中实际表现为一种对教育的“特殊需要”,即对学前听障儿童所实施的康复教育应是一种差别性教育。
这里所说的“康复教学”,并不仅仅限于听障儿童。如果说康复教学是一个系统,是一个过程,那么评估则是这个系统或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其作用就会直接或间接地作用在这个系统的构成要素上。
一是,相对于接受康复的听障儿童个体,评估可以帮助教学:
①确认个体了解的内容;②确认个体的特殊需要;③决定适当的学习起点与发展定位;④选择满足个体的特殊需要适宜的课程;⑤在适当时候为其及家庭提供额外服务,参与康复教学。
二是,相对于接受康复的家庭,评估可以帮助教学决定康复教育方案的有效性:
①家庭康复课程与活动计划的制定;②学习材料的选择;③关于如何开展学习活动作出决定;④关于个体的康复发展状况与成绩,向父母及家庭作出汇报;⑤教学、学习过程改善的指引。
三是,相对于实施康复教育的专业人员,评估可以帮助教学:
①关于什么对个体是适当的,什么是不适当的内容,做出决定;②决定个体所接受的康复教育方案与服务达到多好的程度、在何种范围上是有益的、适当的。
四是,相对于公众与社会,评估的作用主要体现为:
①关于个体康复成绩的告知;②与全体康复对象成绩相关信息的提供;③为公共政策提供基础信息、建议、说明。
任何评估的实施所强调的一个基本准则就是要坚持真实性。对听障儿童进行的听觉、言语评估也不例外。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老师或家长要想实现有效的评估,必须要遵守以下的几点要求:
①坚定一个理念:没有评估的教学不是好的教学。听觉、言语康复教学目标的制订、内容的选择、教学方式的采取,以及康复效果的判断都应以评估为依据,不能主观臆断,随意设定。
②坚持一个主张:为了评估而评估是无效的评估。评估的最终目的,不是刻板地完成既定任务,而是因循教学实际需要和孩子的发展需要。即任何一次评估的实施必须能解决三个基本问题:被评估对象现有的水平基础、已有的学习经验、特殊教育的需要。
③彻底理解评估项目内涵:听觉评估也好,言语评估也罢,每种评估都要包含很多项目和内容。无论教师还是家长,都要对所要施测的项目内容及其要测查的能力属性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知其所以然。比如在听觉评估中,说得清不清楚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他是否能够指认正确;而在言语评估中,说出来就很重要。
④准确把握评估操作方法:任何一种或一项内容的评估都有其严格的操作规定,比如所需的测试环境、测试坐位、指导用语、出示手法、出示次序、记录方式、计分方法、反馈策略,等等,等等。只有施测者准确地掌握了听觉的或言语的评估测试要领,才能确保施测出的结果真实、有效。否则就会出现操作者误差,达不到真正评估的目的。
⑤科学对待和利用评估结果:一是,不要只看重评估的成绩或等级,评估过程中孩子是如何反应的信息记录也是评估的结果,对教学改善来讲更重要,更实用;二是,不要相信一次或一种评估的结果,要结合平时的真实观察、多次的评估、不同向度的评测数据综合分析、判断;三是,强调连续不断的和全面的评估,避免被评估个体间评估成绩的横向比较。
广西听觉语言康复中心按照严格的助听器验配标准、以及专业权威的助听言语评估,言语康复等专业为顾客提供一流的助听器产品、听力验配和听觉语言康复的验配服务。近10年来年年如一日的专注听力、专注听觉言语康复、专注于为中国听力患者提供真正国际领先高科技产品及一流专业服务。
我们拥有标准专业化医学临床纯音测听室、真耳分析仪、助听器分析仪、听觉体验中心视觉强化听觉设备等仪器,并有针对幼儿的游戏测听、声场评估等主观测听方法。听觉能力评估、言语能力评估、EARS评估、希内学习能力评估、中国婴幼儿精神智力发育测试(MDSCI) 、林氏六音评估、沙盘游戏评估等。
本中心主要开展听障儿童康复效果评估、人工电子耳蜗术后康复评估、正常儿童听力发育过程评估及听力损失对语言功能的影响评估等。